写在前面:故事是我编的,不上升真人。半夜突然间想起来的四个字,姑且算作小王的生贺。
【资料图】
孙莎莎是个很注重仪式感的人,这一点,王大头从小就知道。
这种仪式感包括但不限于夺冠纪念日,恋爱纪念日,领证纪念日,婚礼纪念日,蜜月纪念日……当然,最重要的要数双方及双方亲朋好友的生日。
孙莎莎是个心细的姑娘。每到新年开始的时候,她都会在日历上标注好每个她知道生日的人的生日。无论对方喜欢过公历还是农历生日,她总会赶在零点的时候第一个送上祝福。王大头虽然头大,但在他的眼里心里脑袋里只能容得下孙莎莎。
从十七岁到现在,从异国他乡到世界各地,从搭档到情侣再到夫妻,王大头总是认真地准备着每一份专属于孙莎莎的生日礼物。当然,每一年王大头的生日,孙莎莎也一定会投桃报李。这是专属于他们两个的默契。
转眼又是一年的5月11,这一次,孙莎莎决定要向王大头展示一下自己的厨艺。
说起来,为了拿到厨房的准入证,孙莎莎曾进行过旷日持久的努力与斗争。
简单来说就是先撒娇卖萌,后撒泼打滚,再来是让渡零食的选择权,更有甚者,她竟然信誓旦旦地同意签订一系列“不平等”条约。可这一路十三招下来,收效甚微。王大头同学抵御住了各种“诱惑”,坚决不许小姑娘进厨房半步。最大的让步是你可以在门口和我聊天,但坚决不许靠近灶台和案板。不是说王大头信不过她的水平,只是因为他太担心。担心他的小姑娘被烟熏到,被油崩到,被锅边烫到。最可怕的,是被各种锋利的刀具割到。虽然在非正式场合下,横板的握法又叫“大刀”,可被球板磕到最多淤青,被菜刀磕到,那可是要见血的。所以,就算孙莎莎无数次地跟他强调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了很久的成年人了,王大头还是觉得她就是个三岁的宝宝。
然而这种坚持并没有持续多久,在一个微醺且浪漫的夜晚,孙莎莎小姑娘用一招美人计成功地获取了最终的胜利。王大头看着窝在自己怀里沉沉睡去的小姑娘,依然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进厨房有这么大的执念。可既然已经答应了,就绝无反悔的可能。虽然教她做饭的过程充满了各种意外,但王大头同学依然甘之如饴。
孙莎莎打开冰箱,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食材,像排兵布阵一样有条不紊地把它们一一安置在流理台上。
第一道菜,西红柿炒鸡蛋。
这是孙莎莎学会的第一道菜,也是她以为很简单但实际上很复杂的菜。据王大头的不完全统计,孙莎莎对战西红柿炒鸡蛋的胜率,要远远低于她的外战胜率。当然,这么对比似乎有点儿不讲武德。
一开始,为了证明自己可以,孙莎莎拒绝了王大头的“指导”,直接“御敌于厨房门外”,然后打开了自己的手机。现如今网上教做菜的视频一抓一大把,一个西红柿炒鸡蛋能有多难?可当她打开视频的时候,小姑娘直接懵了。先炒蛋还是先炒西红柿?西红柿要去皮还是带皮?切小丁还是切大块?出锅前是撒葱花还是撒香菜?是加酱油还是加白糖?
看着一条条飞来飞去的弹幕以及乌烟瘴气的评论区,小姑娘只觉得自己头晕目眩。多年来她一直沉浸于小白球的世界,这些“争吵”对于她来讲实在是有些难以理解。没有办法,她只能举着铲子向王大头求援。王大头看着可怜兮兮的小姑娘,想着说要不劝她放弃得了。可小姑娘梗着脖子跟他说,在她孙莎莎的字典里就没有“放弃”两个字。
最终,在牺牲了两大盒鸡蛋外加三斤西红柿之后,小姑娘终于熟练地掌握了西红柿炒鸡蛋的精髓。而接下来的半个月内,王大头几乎餐餐都能看到一盘红黄相间的菜,以至于后来有好长一段时间他都不能直视这两种颜色,包括自己的队服。可看着小姑娘那洋溢着成就感的笑脸,他又觉得这一切都很值得。
妈妈前天寄来的土鸡蛋,说是要给我好好补充营养。我决定大度地分你五个,省得你总说妈妈有了我就不要你了。西红柿的皮,我事先用勺子刮过了,顶上打了十字花刀,一会儿水开了就下锅煮。这回我绝对会等它凉透了再扒皮,保证不让它烫到我的手。你说你喜欢鸡蛋上面裹着西红柿的汁儿,所以我决定把它们切得碎碎的。
开火,起锅,倒油。先炒鸡蛋再炒西红柿,出锅之前撒把糖。你说过,其实家常菜本来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做法。重要的是,吃的人喜欢。
第二道菜,锅包肉。
孙莎莎第一次吃锅包肉,是在不起眼的一个小胡同里的一家东北菜馆。虽然王大头说,只要这个菜叫“锅包肉”他就爱吃,可身为吃着这道菜长大的东北小孩儿中的一员,他还是有一些执念的。比如,一切放了番茄酱的锅包肉都是异端。他找了好久,才找到这家藏在市井深处的小店。
酥脆的里脊肉裹着浓浓的糖醋汁儿,趁热端上来的时候白醋的香味直往鼻子里扑。孙莎莎低头忙着大快朵颐,王大头看着她的样子跟她说,其实这家店也还差点儿意思,以后带你回东北,咱去吃最正宗的锅包肉。那个时候他俩还是别人眼中的“兄妹”。
后来,她跟着他回了东北,也吃到了最正宗的锅包肉。再然后她说,哥哥,你能学着做吗?我喜欢。
于是,王大头拿出了当年被窝里学台球的那股劲儿,四处搜罗锅包肉的各种做法。虽然这也算是个家常菜,可大部分人家想吃的时候还是选择去饭店点上一盘。无他,麻烦。看起来不过是把肉炸好再裹上一层糖醋汁儿,可光是挂糊这一条,就有好多讲究。
那阵子王大头满脑子都是玉米淀粉,红薯淀粉,马铃薯淀粉,绿豆淀粉的区别。到底是先干后湿还是先湿后干?是单纯的淀粉还是淀粉加面粉的组合?是加蛋清还是加整个鸡蛋?为什么里脊肉刚出锅的时候是酥脆的,没几分钟就又软绵绵了?为什么糖醋汁儿调来调去就怎么也不能保证每块肉上都能裹满?
王大头朝思暮想,辗转反侧,终于在那一年小姑娘生日的那天,做出了她最喜欢的口感。当然,还要感谢那些帮忙处理掉“试验品”的兄弟们,特别鸣谢他们险些被酸倒的牙。
猪通脊切厚片,加盐,胡椒粉,黄酒一起腌。马铃薯淀粉加水沉淀,然后倒进腌好的肉片里。白糖白醋一点点盐。接下来的流程才是关键。
五成的油温下肉片,手上不要沾水,否则会崩出来。如果不行就拿着锅盖挡住自己的脸。别怕,站近点儿,站得越远崩得越厉害。你看,是不是越近越安全?七成的时候下锅复炸,记得千万别用手去试油温。不是说你会傻到直接把手伸进去,但我买了温度计不能白花钱。
糖醋汁儿的多少取决于糖,而不是醋和水,加了水的糖醋汁儿反而会让肉片变软。配菜我喜欢葱丝胡萝卜丝还有蒜。要是你觉得不好看,我们还可以把香菜再来一点点。
虽然当初你没教会我,但是现在我成功啦,我厉害吧!
第三道菜,莲藕排骨汤。
孙莎莎爱吃肉,王大头也不是吃素的。
说来奇怪,他俩都是北方人,却对莲藕这种长在江南的作物情有独钟。每年莲藕上市的季节,总要买一些回来炖汤。结婚的时候,朋友送了他们一个电炖锅,可作为一个明火爱好者,王大头同学从来就没用过。孙莎莎曾经调侃他,这么喜欢用明火,是不是小的时候总尿床。王大脑袋一头雾水,不明白小姑娘为什么会这么说。孙莎莎抿嘴一笑,说出了那句来自长辈的名言:玩火尿炕。还没来得及跑,就被长手长脚的王大头锁进了怀里,小丫头长本事了,敢这么调侃你哥?又欠揍了吧。孙莎莎识时务者为俊杰,赶紧搂着王大头的腰。哥哥你闻啊,这回的排骨好香啊。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放莲藕啊?
王大头任她抱着,用毛巾垫着掀开锅盖,捞了块排骨给她。拿去啃吧小馋猫。啃完记得帮我削莲藕的皮,不许直接用菜刀。
排骨洗净放进锅里,加了姜片大葱香叶八角。这一次泡的时间比较久,所以血水都没了。可不是我偷懒不汆水哦。我让卖肉的叔叔帮忙切的小块。你不在家,我不敢用砍骨刀,因为每次举起来的时候都觉得我会砍掉自己的手。还有,两个炉头都占着呢,所以我要用电炖锅。你要是敢有意见,我就……算了,我舍不得。
莲藕是我在赵奶奶的摊位上买的,她特意给我留了最好的用来炖汤。回来的时候我数了,真的是九个孔。一个不少一个不多。为什么会这么神奇呢?我上次问你,你说你也不知道,要不等你回来咱俩好好研究研究。你那么聪明我这么智慧,咱俩一定能找到答案的。找不到也没关系,重要的是和你一起。
第四道菜,清蒸鲈鱼。
众所周知,王大头海鲜过敏。不巧的是,孙莎莎最喜欢吃妈妈做的虾和鱼。
两个人还没捅破那层窗户纸的时候,孙莎莎着实烦恼了一阵子。我爱吃海鲜,哥哥不能吃,这以后要怎么办?后来在一起了,孙莎莎总是迁就他,反正鱼和虾只有妈妈做的才好吃,跟哥哥一起的时候,可以不吃。王大头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,于是某天带她走进了一家日料店。他告诉孙莎莎,不要为了迁就他而委屈自己。就算吃不了海鲜,他还可以吃别的。就算在日料店,也可以一个人吃寿司,一个人干大米饭。吃什么,在哪儿吃,都没关系,有关系的是那个和自己一起吃东西的人。退一万步讲,就算自己在海鲜堆里,只要有孙莎莎陪着,就绝对不会饿死。
小姑娘听了这话不明就里,咽下了一块寿司,眨巴着眼睛问他为什么。王大头手拄着桌子把毛茸茸的脑袋凑到了小姑娘耳边,卡着气声说了六个字:因为,秀色可餐。小姑娘红着脸要打他,一不小心碰洒了桌上的大麦茶,手忙脚乱之中右手食指又在寿喜烧的锅边上蹭了一下。看着那道红红的印子,王大头心疼得不行,从此再也没带孙莎莎去过那家店。
再后来,王大头趁孙莎莎有其他活动的时候回了趟庄里,跟丈母娘好好学了学怎么做鱼和虾。丈母娘告诉他,做鱼的方法有不少,但孙莎莎最爱的是清蒸。因为,一般用来清蒸的鱼,都没什么刺儿。王大头牢记了这一点,从那以后,孙莎莎总能在饭桌上见到各种各样的清蒸鱼。
这一次的鱼,是摊主帮忙处理好的。上一次看你处理那条大黄鱼,我真的没有勇气自己去给它开膛破肚刮鱼鳞。其实我知道你也不喜欢,你也不熟练,可是你为了我从来都是一往无前。每次你给我做鱼的时候我都要给你全副武装,生怕你沾到一点儿就过敏。你说我小题大做,可我不想冒险。你捂出痱子我可以给你擦爽身粉,但你一旦过敏,我就要陪你去打针。虽然我挺喜欢看你面对针头的时候那个怂了吧唧的样子,可是生病到底不是什么好事。
你跟我说过,不要为了你而委屈我自己。所以,虽然今天是你的生日,我还是选择做上一条鱼,还是一条海里的鱼。其实我想跟你说,从小到大,在你身边,我从来都不觉得委屈。只要有你在,我就会很安心。
电炖锅发出蜂鸣,孙莎莎打开锅盖把莲藕放了进去,又定时了五分钟。炉灶上的蒸锅冒着热气,旁边的锅里烧着热油,只等着三分钟之后的那“刺啦”一声,就可以完美收官。
王大头拉着他万年不变的小红箱和黑色日默瓦站在家门口,想了半天没想起来门锁密码是多少。最近比赛太密集,飞来飞去飞得脑子有点儿浑。掏出手机的时候突然间反应过来,他家的门锁还可以用指纹。推开家门,一眼就看到灶台边一脸认真的小姑娘。桌子上摆着两个已经做好的菜,还有一个不大的蛋糕。空气里弥漫着肉香,鱼香和莲藕的清香。
没去打扰小姑娘,王大头径直回了卧室,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就去了厨房。其实他开门的时候孙莎莎就知道了,不过她忙着看火候,不能分心。王大头晃悠到餐桌边坐下,伸手去拿锅包肉,结果被小姑娘抓了个正着。
“你干嘛!”
“吃肉啊。”
“洗手了吗?”
“洗过了,不信你检查。”
说着,王大头走到小姑娘身边,矮下身子像小朋友一样把手伸到了她面前。
“你看,我洗干净了,可以吃了吗?”
“不可以。”小姑娘把头摇得像波浪鼓一样。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……菜是我做的我说了算!”
孙莎莎说完转身就跑,结果非常不意外地又被王大头给擒住了。
“别跑了,让我抱抱。”
“先吃饭吧,不然我费心费力做的菜都白瞎了。”
“果然是跟我待太久了,东北话越来越地道。”
“先别废话,过来许愿。”
烛光亮起,王大头双手合十,虔诚地许下了和孙莎莎在一起后每年生日都会许的那个愿。
往后余生,有你有我,有属于我们的人间烟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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